团委

外交学院团委推荐本院青年参与有关荣誉评选的工作办法

在学院党委、北京团市委及外交部团委领导下,共青团外交学院委员会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开展有关先进团员、团干部、团组织的评优表彰活动,为保证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带动我院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外交学院35岁以下(文件有要求的可相应调整)青年教职工、学生或团支部。

(二)推荐对象符合相关评选通知的规定条件。

(三)在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曾获校级相关荣誉、对广大青年能够起到良好带头作用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根据上级团组织或其他单位评优通知及评选条件,团委委员征求各团组织意见后,集体决定产生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对象填写评选材料。

(二)各院、系团总支和党总支先后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然后通过院团委予以公示。

(三)公示期间,由院团委学生会协同相关系部对有关反映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院团委将拟推荐情况和名单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本办法适用于首都大学、中职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评选,“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外交部“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外交部“优秀青年”评选、外交部共青团“两优一先”评选等校级以上共青团组织及青年评优活动。具体推荐规则及条件根据组织单位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或补充。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共青团外交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