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宣传部)

党办(宣传部)职能
党办职责
    院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是学院党委的具体办事机构,其职责范围包括组织、宣传、党校、统战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协助党委安排组织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党委汇报。
    二、组织安排党委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委工作文件(计划、总结、通知、报告等)的起草工作;负责党、工、团部门(院纪委除外)呈报文件的传阅、分发、报送工作。
    三、根据院党委工作部署,起草和组织实施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及形势教育的总体计划安排。组织全院师生员工联系工作、思想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贯彻落实情况。
    四、协助院党委检查落实《院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外交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等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为党委决策作参考。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五、贯彻落实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根据上级指示和党委的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受理党员申诉和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负责院党委和院纪委任期届满后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院党委的指示,协助做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任期届满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新成立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组建工作。
    七、负责全院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发展新党员的计划;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接转组织关系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以及统计与立卷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试用期满后的考察工作、年终考核工作和评选先进工作等。
    九、负责催办各单位落实党委的决定、批示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负责管理党委印章、出具介绍信、证明信、外调函等。
    十、负责对宣传工作经费的预算,学习材料的定购、发放,宣传栏、灯光阅报栏、板报栏、广播站、大型文体活动、社团报刊的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好外交学院论坛讲座。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宗教、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等工作,并对有关具体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配合纪检部门开展廉洁自律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的放矢地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十三、做好本单位所承担的文明校园建设工作。
    十四、做好校友会和学生实习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作好上级和院党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