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交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直属的唯一一所培养德才兼备的外交外事、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高等学校,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学院自创办以来一直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周恩来总理向外交人员提出的“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十六字方针作为校训,外交鲜明,外语优势突出,把培养“爱祖国、知世界、通专业、精外语、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外交外事人才作为办学目标。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曾受过刑事处罚、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范围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的未就业非应届毕业生);

2、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

3、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4、京内调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定的正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北京市常住户口;

5、人才引进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熟练掌握一门及以上外语,教授年龄在50岁(含)以下,副教授年龄在45岁(含)以下;

6、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外交学院2020年招聘信息表》(根据主管部门批复的计划,个别岗位会做出相应调整)。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根据公布的岗位招聘信息,下载填写《外交学院拟录用人员推荐表》(附件2、3、4)并准备其他求职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部门投递。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筛选应聘者求职材料,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笔试名单并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3、根据考试情况并结合岗位特点,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政审。

5、学院审批。

6、公示(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上级部门统一公示)。

7、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2、招聘岗位为外交学院事业编制岗位。

3、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外交学院2020年招聘信息表.xls

附件2:外交学院拟录用人员推荐表-毕业生.doc ;

附件3:外交学院拟录用人员推荐表-留学生.docx

附件4:外交学院拟录用人员推荐表-调入.doc


外交学院

2019年1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