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90号文件的通知:《外交学院章程》经外交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外交部同意,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6年1月12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现将《外交学院章程》正式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外交学院章程》
外交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