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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系举办“法律外交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

     2015612日,由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举办的“法律外交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外交学院法律外交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于北京银龙苑宾馆顺利举行。

 来自外交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及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教师、学院其他系(部、所)部分教师、研究生等8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开幕式由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主任许军珂教授主持,外交学院副院长郑启荣教授代表外交学院向全体与会人员致欢迎辞。外交学院院长秦亚青教授和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徐宏司长先后进行了大会主旨发言。

 

      秦院长指出,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为应对更为复杂的国际关系局面,一国实现国家外交政策的手段和方式也变得更加丰富和多元。如何在对外交往中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来实现本国的外交政策,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对于当下的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一是要建立健全外交外事法律体系,夯实法律外交的基石;二是要以更加开放和自信的态度参与国际立法进程,积极有效地争取在全球和区域国际法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三是要善用法律规则来解决外交实践工作中热点和难点问题,化解外交困境。外交学院开展法律外交研究的优势十分明显,希望法律外交研究中心成立之后能够依托“2011协同中心”的有力支持,以国际法系的研究力量为主体,辐射和吸纳院里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并积极寻求其他单位、机构的支持与帮助,做到对内对外两个开放,做到跨学科、多层次、有深度的交叉研究,尤其注重与中国外交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律外交的理论发展,满足中国外交对法律外交的迫切需求,学院在这方面将给与大力的支持。

 

徐司长指出,我国法律外交工作急迫性日益突出,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亟需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协调国际国内两种规则;推动法律和其他外交手段及资源的紧密融合;加强外交理论创新从而打造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国际法理念。开创高水平的法律外交新局面,离不开国际法学界的大力支持。徐司长指出,外交学院法律外交研究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外交部条法司期待与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法律外交研究中心的密切互动与合作,也期待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和研究中心积极为法律外交献言出力,深入研究国际法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的重要理论和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创新的问题上,多做前瞻性、深入性的研究,为实务部门提供智力产品和理论支持。同时也希望,国际法系在培养世界一流国际法人才方面做出努力。外交部条法司将会义不容辞、一如既往、毫无保留地予以支持。

 

开幕式之后的“大会发言”由外交学院副院长郑启荣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谷昭民部长以“法律外交的理论与实践”为题,结合中国法学会对外交流的实践,对法律外交的理论构建及我国法律外交的全面发展予以了阐析。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鸣教授着重对“国际法的理解”进行了解读,认为国际法实为“具有政治内涵的程序和话语体系”,而对国际法的认知应将客观与主观、实质与形式、理想与现实相结合。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教授围绕“国际争端的可司法性问题”,主张将国际争端区分为“政治性争端”和“司法性争端”,对于前者,应运用外交手段谋求解决;对于后者,采取司法手段方为合理。

在下午的议程中,与会专家学者就“法律外交的理论问题”、“国际组织在法律外交中的作用”、“法律外交的相关实践”、“一带一路与法律外交”四个主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各位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研究成果、紧扣小组议题主旨,对“法律外交”相关内容进行了跨学科、多角度的深度解读和探讨,会场气氛热烈、研讨成果显著。

大会闭幕式由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江国青教授主持,各小组代表分别就本组讨论情况向大会作总结报告,外交学院副院长郑启荣教授致闭幕辞。郑院长对于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郑院长指出:与会专家学者对法律外交相关问题予以了深度交流和跨学科审视,推动了我国法律外交理论的丰富和深化。相信外交学院法律外交研究中心在学院大力支持和各界广泛助力之下,定会为我国法律外交事业做出应有的巨大贡献。

 

(撰稿人:刘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