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指南

信访指南

外交学院处理信访举报须知

为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现制定《外交学院处理信访举报须知》,举报须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鼓励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二)依规依纪依法。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

(三)保障合法权利。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分级负责、分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

二、受理范围

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处理流程



四、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24号外交学院纪检室

邮编:100037

举报电话:(010)68322967

邮箱:jijian@cfau.edu.cn

办公地点:外交学院主楼3层